这个工具算什么
把你报告期内的外购电量,乘以你自己选定的电网排放因子,得到地点法下的范围二排放量。
口径不是这个工具定的——它执行的是站内「范围二温室气体排放(地点法)」指标已经写明的核算边界。
因子不是平台给的:你要从生态环境部与国家统计局的年度公告里,按你的情况取对应的那一档。
只算地点法,不算市场法
- 地点法用的是电网平均排放因子,也就是这份公告里的那些数。
- 市场法本工具不做,而且要点明一件容易误解的事:这份公告不足以独立完成一次市场法核算。
- 市场法真正需要的是合同工具本身的因子——绿证、购电协议、供应商特定产品——那些不在这份公告里。
- 公告只给了市场法中「剩余外购电量」那一档用的因子。
- 换句话说,拿着这份公告去做市场法,只覆盖了一半。
- 另一半要从你的合同工具凭证上取。
- 两种方法算出的结果不能互相替代,也不能相加。
- 你的披露要求哪一种,回到对应准则确认。
怎么用这个结果
- 这个数只在你说明了因子口径之后才有意义。
- 同一份用电量,按天津的省级因子和按云南的省级因子算,结果差五倍以上。
- 口径要跟着数一起走。
- 导出的表里带着你选的那一档与来源文件,别把数字单独抄出去。
- 因子逐年更新。
- 跨年比较时,用当年的因子还是固定基准年的因子是两种不同做法,取决于你的披露要求,本工具不替你决定。
这个工具不做的事
不提供任何因子数值。公告有五个口径、七个区域、三十个省级,平台不维护这张表——它每年变,抄错比不算更糟。
不判断你该用哪一档。那取决于你的用电所在地、是否参与市场化交易、以及你的披露要求。
不保存你填的任何数字。刷新页面即清空,也不会把输入编码进网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