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义
- 范围三涵盖组织价值链中不属于范围一、范围二的其他间接排放,分为上游 8 类与下游 7 类,共 15 个类别。
- 上游包括采购商品与服务、资本商品、燃料与能源相关活动、上游运输、运营废弃物、商务差旅、员工通勤、上游租赁资产。
- 下游包括下游运输、售出产品加工、售出产品使用、售出产品报废处理、下游租赁资产、特许经营、投资。
范围三排放(tCO2e)= Σ(各适用类别活动数据 × 该类别适用排放因子)
分子 价值链上游与下游 15 个类别中经评估为相关的排放
核算边界 组织边界之外、由其活动引起的价值链上下游排放;按类别声明纳入与排除
数据来源 采购数据、供应商实测数据、支出型或活动型排放因子、物流与差旅记录
计算说明
先逐类别评估相关性,再对认定相关的类别收集活动数据并选择计算方法。
计算方法按数据质量由高到低:供应商实测法、平均数据法、支出型方法。同一类别年度间应保持方法一致,变更时说明影响。
边界
必须逐类别声明纳入或排除,并说明排除理由——这是范围三与范围一、二最大的差别:范围三的边界是报告主体自己划定并披露的。
投资类别的排放另有 PCAF 等专门方法学,金融机构通常单独核算。
常见问题
为什么各家的范围三不可比?因为纳入的类别、使用的方法与数据质量差异很大。比较前必须先看类别清单与方法说明。
必须全部 15 类都算吗?不必。要求是评估全部类别的相关性,并对相关类别进行核算与披露。
相关框架
ISSB IFRS S2 要求披露范围三排放并说明所用的计量方法、输入与假设;CDP 问卷按类别逐项采集。
官方来源
GHG Protocol 企业价值链(范围三)核算与报告标准: https://ghgprotocol.org/corporate-value-chain-scope-3-standar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