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义
市场法范围二排放反映企业通过合同工具主张的电力属性,体现的是采购选择而非用能地的电网平均水平。
市场法范围二(tCO2e)= Σ(购入能源量 × 符合质量标准的合同工具或剩余组合排放因子)
分子 购入能源及合格合同工具或剩余组合因子计算的排放
核算边界 组织边界内购入能源产生的间接排放;市场法口径
数据来源 电费单、购电协议(PPA)、绿证、供应商特定因子、剩余组合因子
计算说明
优先使用企业持有的合格合同工具所载排放率;不具备合格工具的用电量,按规定的替代层级依次采用供应商特定因子、剩余组合因子或电网平均因子。
记录每项合同工具的地域、时间与唯一性质量标准,这是结果可被核验的前提。
边界
不得使用重复计算或已过期的环境属性。同一份属性只能由一个主体主张一次。
合同工具的地域范围应与用能地点匹配,跨市场主张通常不被接受。
常见问题
买了绿证排放就是零吗?只有在绿证满足全部质量标准、且覆盖对应用电量的前提下,该部分用电的市场法排放才计为对应的排放率。地点法结果不受影响,仍须并列报告。
相关框架
与地点法同为 GHG Protocol 范围二指南要求的双重报告口径。
官方来源
GHG Protocol 范围二指南: https://ghgprotocol.org/scope-2-guidanc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