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览
- 项目核算标准 2005 年由 WRI 与 WBCSD 发布,官方定位是「最全面、政策中立的、用于量化气候减缓项目温室气体效益的核算工具」。
- 它回答的问题与企业标准相反。
- 企业标准问「这家企业这一年排了多少」;项目标准问「因为做了这个项目,相比不做,少排了多少」。
- 前者是清单核算,后者是差值核算。
- 这个差值只能相对某个未发生的情形来计算——即基准情景(baseline scenario)。
- 基准情景的设定是项目核算全部争议的所在,也是本标准最主要的内容。
- 政策中立意味着它不设定项目是否可以产生可交易信用;那是各减排信用机制(如 CDM、VCS、GS 及各地自愿减排市场)自身规则的事。
- 本标准提供的是这些机制共同引用的核算底座。
方法学定位
- 核算单位是单个项目及其活动,不是组织,也不是产品。
- 本标准的结果不得直接计入组织层面的清单:企业标准算的是实际排放,项目减排量是相对基准的差值,两者相加会造成重复计算。
- 减排量的用途是抵消声明、信用签发或项目效益报告,须与清单分开列示。
- 配套的两份专项指南分别覆盖两类难度最高的项目:土地利用、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(LULUCF,2006 年 11 月)与并网电力项目(2007 年 8 月,另有日文版)。
核心概念
- 基准情景:若不实施该项目,最可能发生的排放情形。
- 标准提供识别与量化基准情景的程序。
- 额外性(additionality):项目产生的减排量是否超出无该项目时本会发生的水平。
- 不具额外性的项目,其减排量不成立。
- 项目边界:须界定纳入核算的一级效应与相关的二级效应,避免只算收益不算泄漏。
- 监测与核查:标准要求项目建立可核查的监测方案,减排量的可信度取决于监测数据而非设计文件。
- 上述概念在各减排信用机制中均有对应规则,具体阈值与程序以该机制为准。
与披露准则的关系
- IFRS S2 要求主体披露其使用碳信用的情况,包括信用的类型、是否经第三方核证以及所依据的机制——本标准是这些信用背后核算方法的常见来源之一。
- SBTi 企业净零标准要求减排以自身价值链内的实际减排为主,碳信用不得用于抵扣目标进度,只能用于价值链外的额外贡献;判断信用质量时,项目核算方法是核心依据。
- 企业标准与范围三标准均不接受以项目减排量冲抵清单排放。
版本与更新
- 2005 年版为现行有效版本。
- 本标准的修订通过 GHG Protocol 与 ISO 的合作推进,工作在 ISO/TC 207/SC 7/WG 5 下进行,目标是发布联合署名的修订版。
- 在修订版发布之前,2005 年版继续有效。
- 两份配套指南(LULUCF、并网电力项目)自发布后未再更新,使用时须注意其电力排放因子与土地核算方法的时代背景。
官方文件
适用性
| 地域 | 约束力 | 适用主体 | 生效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全球 | 自愿 | 开发或核证温室气体减缓项目的主体,以及设计减排信用/抵消机制的机构(自愿采用;具体信用机制的方法学要求以该机制规则为准) | 2005-01-01 |